广州:“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展出近180件出土文物******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宫城正门出土的石螭首吸引参观者拍照。 陈楚红 摄展览展出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掌要局”铭文白釉瓷碗。 陈楚红 摄展览展出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大有十五年壬寅岁建”铭文青釉陶排水管道残片。 陈楚红 摄“南北汇流——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吸引参观者。 陈楚红 摄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的釉陶套兽吸引参观者拍照。 陈楚红 摄
1月4日,由南越王博物院、黑龙江省渤海上京遗址博物馆、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南北汇流——渤海国与南汉国文物展”在广州南越王博物院王宫展区开展。本次展览为渤海国与南汉国遗址出土文物首次联袂展出,精选了178件出土文物,通过“泱泱华夏”“物阜民丰”“异域同川”“瀚海无疆”四个部分,展示渤海国与南汉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对外交流等风貌。本次展览是渤海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文物首次来到广东地区展出。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