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福建福州:节后地铁建设开工忙******中铁七局工人在滨海快线施工工地进行钢筋加固作业。 王东明 摄中铁七局工人正在滨海快线施工工地作业。 王东明 摄中铁七局工人正在滨海快线施工工地作业。 王东明 摄中铁七局工人在工地搭建层架。 王东明 摄中铁八局工人在滨海快线盾构机作业区作业。 王东明 摄中铁八局工人在滨海快线盾构机作业区作业。 王东明 摄中铁八局工人在滨海快线盾构机作业区作业。 王东明 摄中铁八局工人检修维护盾构机。 王东明 摄正在施工推进中的滨海快线工程。 王东明 摄
1月29日,福建福州,中铁工人在滨海快线施工工地作业。滨海快线起于福州火车站,终于文岭站,呈西北至东南走向,途经福州老城区、滨海新城、长乐国际机场,总长约62.4公里。目前,滨海快线全线车站已动工,10个车站主体结构已封顶,19台盾构机正在掘进。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