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旗在新征程上高高飘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题:让党旗在新征程上高高飘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
新华社记者张旭东、杨维汉、黄玥、罗沙
伟大的政党,团结奋斗向前进;
光辉的党旗,与时俱进向未来。
旗帜引领方向,旗帜凝聚力量。百年大党历经百年奋斗,恰是风华正茂,正带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驶向光辉的彼岸。
2022年10月22日上午,北京,晴空万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主持下,2338名代表、特邀代表以举手方式郑重表决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布,会场上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这是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的时刻,是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心声和共同意志的充分表达。大会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写入党章。
新时代新征程,光辉的旗帜又一次增添新的思想之光、真理之光,更加丰富厚重,更加充满活力,更加熠熠生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综合各方面意见、顺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愿望,作出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重大决策,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
首都北京,中轴线北延长线的东侧,一座雍容大度、气势磅礴的地标建筑巍然矗立,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在展览馆的展柜里,各个时期的珍贵党章版本引人注目。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2022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在内的拟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文件。
会议指出:“要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新形势下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更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修改党章。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40年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及时把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使党章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党章的一次次修改,体现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时代特色;党章的一次次完善,彰显中国共产党人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的创造精神。
近年来,不少党员和党组织致电致函中央有关部门,以亲历者、实践者、追随者发自内心感受,盛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建议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在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2022年1月,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向党中央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修改党章,事关战略全局,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复兴伟业,必须十分慎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修改党章高度重视,责成中央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和论证。
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从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大局出发,作出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重大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工作。
党中央认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必要的,也符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
——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让这一思想彰显出更加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修改党章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及时在党章中体现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全党同志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修改党章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把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修改党章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二十大将全面总结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新期待,制定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党章修改小组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介绍,针对党章修改工作,党中央确定了这次修改党章的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确定和坚持这样的原则,既有利于实现党章的与时俱进,又有利于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党章的权威性。
5月30日,北京中南海。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改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党章修改工作正式启动。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关定向,推动党章修改过程成为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一次生动实践,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
今年8月的一天,当时正在单位忙工作的中共一大纪念馆宣传教育部主任、党的二十大代表杨宇,接到了参加党章修正案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杨宇说起参加党章修改讨论的情景时仍十分振奋:“那次会议气氛很热烈、很民主,大家带着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思考,就党章修改充分讨论、各抒己见。”
杨宇深切体会到,党章修改的过程,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凝聚了广大党员的智慧,体现了广大党员的愿望和心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章修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优良的作风和精益求精的态度,扎实推进党章修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更加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成为一个与时俱进、符合党心民心的好党章,经得起历史、实践、人民检验。
——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生动实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在党章修改重大提法、重要节点上把关定向、把脉问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力亲为,自始至终关心指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先后11次主持召开中央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党章修改工作、审议党章修改相关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对党、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党章修改工作。
“党章修改工作是党的二十大文件起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21日、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审议党章修正案(送审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经验和理论概括体现到党章中,使之转化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遵循,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稿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举措和这些年来实践证明是成熟的经验研究吸收好。习近平总书记还对做好党章修正案下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9月7日、9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正案(讨论稿),强调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好相关文件,要求在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审议前,对各地区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再研究再吸收,在提法表述上作认真打磨,做到思想观点准确、新增内容稳妥、文字语意精准。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拟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党章修正案稿。
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期间,10月11日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根据全会意见和建议作出修改后的党章修正案稿进行审议,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党章修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二十大期间,党章修正案稿吸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19日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党章修正案修改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
——这是发扬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党章修改工作坚持把发扬党内民主体现在各环节各方面,是否修改、修改什么、如何修改,都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从中央领导同志到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再到党的十九大代表、新选出的党的二十大代表、基层党员干部,都一同参与到党章修改工作中,使这次党章修改成为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章修改征求意见工作,6月上旬至8月下旬,先后亲自主持召开5场座谈会,当面听取各省区市、军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同大家就党章修改问题深入进行研究。
5月27日,党中央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份份建议、一条条意见,汇聚到党的中枢。
6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先后报送了108份书面报告,一致赞成对现行党章作适当修改并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完全赞同党中央确定的修改原则,共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929条。
8月4日,党中央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同党的二十大报告征求意见稿一道印发各地区各部门。这次征求意见,各省区市、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解放军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党员负责同志,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党的十九大代表和新选出的党的二十大代表全部参加了讨论,直接参加讨论的有4700多人。
8月下旬,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报送了108份书面报告,一致赞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所作的修改。一致表示就党章修改工作多次征求意见,是党中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是集中全党智慧的重大举措。一致认为党章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取得的新成果,较好反映了各地区各部门比较集中的意见。修改后的党章,党的领导更加凸显、思想理论更加充实、使命目标更加明确、制度体系更加科学、管党治党更加有力。
——这是集中全党智慧的生动实践。党章是我们党理论和实践的结晶,每一次修改都是对实践发展和理论发展的集中概括,每一个提法、每一个表述都要突出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这就要求党章修改必须有效集中全党智慧,做到积极稳妥、务实严谨、精益求精。
“要本着适当修改的原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意见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章修改过程中反复强调这一重要原则。
每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改方案后,党章修改小组都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重要意见。
每一条意见都要精心对待、每一处修改都要反复推敲、每一道程序都要认真履行、每一项工作都要及时到位,这是党中央的要求。
5月30日,党章修改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一结束,来自中央多个部门的工作班子成员就来到驻地,落实工作安排,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6月中旬,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报告夜以继日认真进行梳理,形成了700多页、36万多字的意见汇总本。
一条一条认真研究,一项一项仔细推敲。
在深入研究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建议方案,对党章共作出48处修改,采纳或体现意见1447条。
8月下旬,对各地区各部门反馈的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梳理,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原则,适当吸收比较集中的意见,对党章修正案作出6处修改,其中新修改4处,对上一轮修改内容的修改2处。
10月9日,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同志认真研究和讨论党章修正案稿,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给予高度评价——
有的同志说,党章修正案稿充实了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实现了党章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有的同志说,仔细阅读了党章修正案稿,感到理论成果丰硕、目标任务清晰、内容修改准确、管党治党很严,相信一定会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0月11日晚,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召开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了修改方案。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提请党的二十大审议。
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在北京召开。大会期间,各个代表团的代表、特邀代表,对党章修正案进行认真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党章修正案顺应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集中全党智慧,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指导党的建设提供了新的指南,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同时,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又进行了修改。经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再次提请代表们审议。
修改党章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章修改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原则,坚持科学严谨的作风,对每一处修改甚至是一个标点符号的修改,都做到反复琢磨、反复研究、反复斟酌,力争准确、恰当、到位。在修改过程中,先后形成30多份党章修改稿,为提出适应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提供了坚实基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往开来,把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写在党的旗帜上,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守正创新的使命担当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都有不少新的重要经验和理论概括,应当体现到党章中,使之转化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正案稿时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这对于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的修改37处,条文部分的修改13处。
在10月22日的大会闭幕会上,辽宁省绥中县北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国华代表将手举得高高,为党章修正案郑重表达自己的完全赞成。
“党章修正案是党的自我革命的体现,是党的初心使命的写照。我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章每一处修改内容,带头贯彻好党章。”孙国华说。
党的二十大代表一致表示,党章的每一处修改,都凝结着全党的智慧和心血,体现着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的新成果,蕴含着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成果。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是一个追求真理、揭示真理、笃行真理的过程。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是这次党章修改的一个重点。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党章总纲部分据此作出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以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
代表们一致认为,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的内容,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和真诚愿望,有利于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发挥这一科学理论的根本指导作用。
——充分体现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的新要求。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
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一系列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据此,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并在总纲中单列一个自然段。
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
代表们一致认为,作这样的修改,对于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作出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庄严宣告,党章据此作出相应修改。
代表们一致认为,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意志和力量。
——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举措。
党章修正案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和人民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调整完善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面的相关内容,充实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的内容,充实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方面的内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方方面面。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都是党的创新理论的具体体现。
代表们一致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团结一致、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
——充分体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代表们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党的根本大法中充实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对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具有重大意义。
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许多新的重大成果和成功经验。
在总纲部分,增写了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等内容;将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写入党章,使党的建设内容更加丰富、举措更加务实、要求更加严格。
在条文部分,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员应尽的义务;顺应基层呼声,增写加强医院党的建设的内容,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党的纪律相关内容,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充实纪委的主要任务和党组的职责定位……
代表们普遍认为,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有利于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章,是一面光辉的旗帜,映射出一个矢志民族复兴伟业政党的强烈责任与历史担当,它将引领新征程、开辟新天地、走向新胜利。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章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要求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会号召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作者:张纪南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于新时代新征程,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作出新的全面部署,明确就业优先的战略任务,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增进民生福祉的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厚的为民情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时代十年我国就业取得显著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始终把促进就业摆在优先位置,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国就业工作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成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重要支撑。
(一)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就业人数由2012年的37287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6773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3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低于预期调控目标。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转变,2013年城镇就业人员比重首次超过乡村,2021年占比达到62.7%,比2012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提高,一、二、三产从业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33.5%、30.4%和36.1%调整为2021年的22.9%、29.1%和48%。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2021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较2012年翻了一倍。
(二)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在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农民工总量从2012年的26261万人增至2021年的29251万人。加强兜底帮扶,累计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550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68万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创业环境持续优化。
(三)就业帮扶成效显著。把提升技能、增加就业作为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从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贫困人口务工规模从2015年的1227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3243万人,2/3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持续巩固就业帮扶成果,促进乡村振兴。2021年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145万人,其中160个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务工规模628万人。
(四)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底,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增至2亿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实施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采取多种形式,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300多万人次,劳动者稳定就业和转换岗位能力不断增强。
(五)就业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年均为8000万人次劳动者、5000万户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日益壮大,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91万家,有效增加了就业服务供给。
(六)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监察执法网络,对各类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充分认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永恒的课题,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任何时候都要抓好;要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做好就业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们必须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把促进就业作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充分认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连着民心。解决好就业问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支撑。劳动者只有拥有一份职业、一份工作,才能平等融入社会生活,也才更有尊严。充分就业则民心安、社会稳。如果就业出了问题,大规模失业则民心浮、社会乱。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是我国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题中之义,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有利于更好体现我们的制度优越性,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我国有14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年龄人口,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始终是我国发展的一大优势,同时解决好就业问题也是我国长期面对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四五”时期,需在城镇就业的劳动力年均2500万人以上,还有大量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质量也有待提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把促进就业作为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的基本途径,是推动我国就业扩容提质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形成更为充足的人力资本红利。
(三)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目标。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经济的主要指标。就业状况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衡量经济发展合理性的重要基准,稳住就业能够为改革发展提供充足的回旋空间。从经济大循环看,就业是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的桥梁,是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纽带,是支撑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充分就业摆在经济发展目标的优先位置,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解决好就业问题,是民生改善的“温度计”。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就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更谈不上家庭幸福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突出就业作为基本民生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创造和增加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全面落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各项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是党中央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明确的目标要求。充分就业,就要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就业又是高质量的,就是要增强就业的适配性稳定性,稳步增加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围绕这一目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点任务进行了新的重大部署。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就是要突出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立足我国特殊的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丰富的巨大优势,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优先。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企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扩大服务业就业,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就业,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不断培育就业新的增长极。二是坚持宏观政策支持优先。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三是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实施宏观政策时将对就业量的带动和质的提高作为重要考量,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四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为宏观决策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有力支持。五是健全就业目标考核机制,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评价体系,纳入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就是要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一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缩小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在不同区域之间的差距。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三是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服务智慧化。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同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提供更多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
(三)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就是要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一是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大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帮助毕业生更好择业、更快就业。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二是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和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三是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四是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同时,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等再就业工作。
(四)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就是要促进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一是推进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营造城乡一体化公平就业环境。二是畅通劳动者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者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障碍,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三是努力消除就业歧视。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五)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就是要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开展常态化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扩大针对不同群体的培训规模,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突出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二是多元化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和院校培训资源优势,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三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规范开展订单式培训,健全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薪酬、表彰等激励政策。五是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
(六)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就是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放大就业倍增效应。一是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加强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三是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支持大学生创业,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四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打造就业容量大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
(七)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就是要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一是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二是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三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用工指导,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五是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快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