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大换防”频现 万科、旭辉等房企启动开年新一轮架构调整******
2023年新年伊始,地产行业迎来首波房企高管“换防”小高峰,包括万科、旭辉、融创、龙湖等房企多名区域高管发生职位变动。
新京报记者也注意到,开年的首轮高管变动也与新一年房企战略调整密切相关,尤其是房企内部管理架构的调整、区域的合并或升级都有可能带来新的高管层面的变动,这也意味着2023年新的“战役”已经打响。
万科、旭辉等多家房企“区首”发生变化
从2022年12月至今,短短一个月期间,万科先后对上海区域、南方区域进行了人事换防。
2022年12月16日,万科调整上海区域高管任命。其中,万科开发经营本部CEO张海不再兼任上海区域区首,全身心投入集团开发业务的整体提升工作;原上海区域副总经理、业绩第一的杭州公司总经理吴镝升任上海区域区首。
继上海区域后,万科南方区域也开始人事换防。1月9日,原东莞万科总经理周嵘出任深圳万科总经理,南方区域副总经理李东接任东莞万科总经理一职。
从这两次区域高管的任命来看,万科均是从“听得见战火”的一线提拔将领,吴镝和周嵘在过往经历中都有出色的业绩表现,这也体现了万科在2023年依旧强营销、打硬仗的思路。
进入新年,旭辉营销中心总经理闫强和华北区域总裁董毅双双跳槽,据市场消息,闫强将加盟龙湖担任龙湖苏州事业部总经理,而董毅将加入越秀集团担任华北区域副总裁,但目前龙湖和越秀尚未发布官方人事任命公告。
同样备受关注的还有融创华北区域的人事换防。根据华北区域管理需要,融创总部任命易绪兵为集团副总裁,兼任华北区域总裁,不再担任北京区域总裁助理兼石家庄公司城市总经理职位。同时,集团执行总裁迟迅不再兼任华北区域总裁,调任融创总部,另有任用。
此外,在新年伊始,随着“新帅”陈序平的上任,老将邵明晓“功成身退”,已计划退休,于1月10日辞任龙湖集团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这也意味着龙湖进一步完成了新旧管理层的更迭。
人事换防背后:新一轮区域架构调整开启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开年的高管变动多为区域层面的“一把手”,这也反映出房企在新年伊始正在进行新一轮架构调整,随着区域的裂变、合并带来了人事上的变动。
关于华北区域总裁董毅的离职,旭辉集团向新京报回复称:“董毅华北区域集团总裁职务的调整已经发文,交接期到这个月月底。华北区域与西北区域合并,原西北区域总经理周长亮将担任新的华北区域的总经理。”
回顾董毅调任华北区域总裁时正值华北区域的成立,即2020年1月,旭辉整合原北京事业部、天津事业部成立华北区域,而此次华北区域和西北区域的合并也意味着华北区域不再作为单独的营销区域。从旭辉华北区域的单列到合并,也可以反映出该区域地位的变化,同时,也从侧面看出旭辉华北区域的业绩实现并非一帆风顺,天津、石家庄等地随着市场转冷业绩也面临下滑。
同样启动新一轮组织架构调整的还有融创集团,主要包括成立地产经营中心、资本与融资中心以及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三大中心平台,由此达到“瘦身”增效和敏捷管理的目标,还同时包括部分区域的变更以及区域人员的下沉和精简。
而在新年直接宣布优化组织架构的还有绿城中国,其将浙西区域集团、浙东区域公司、杭州亚运村项目公司合并,成立浙江区域集团,按区域集团类别管理,负责浙江省、福建省的投资拓展与项目管理。随着浙江区域公司的合并,其内部人事任命也发生调整。据悉,原浙西区域集团董事长迟峰,任新浙江区域集团联席董事长、总经理;原浙东区域公司董事长吴恒,任新浙江区域集团联席董事长。
同样完成区域调整的还有招商蛇口,其对全国范围内的8大区域中的4大区域进行了调整,涉及华东区域、江南区域、华南和深圳区域,包括南通、无锡、长沙、惠州等多个城市公司的新设和合并,也势必将带来人事层面的新变动。
目前房企组织架构的调整多聚焦在收缩,主要体现在区域的合并管理。对此,地产分析师严跃进认为,房企组织调整也反映市场环境的变化,2022年房地产市场整体低迷,2023年市场预期仍需时间修复;目前的市场环境继续“做大”并不合适,收敛聚焦也是为了应对后续潜在的风险。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